章节目录 第438章:番外之:假如爱有天意
六月,骄阳似火,走在巴黎的街头,没有人知道我从哪里来,要到哪里去。
离开苏黎世已经半年了,这大半年我游走于世界的各个角落,想让时间冲淡我脑中不愉快的记忆,想让一切新的事物填补我心中莫名的空缺。
穿过地铁站的时候,我的目光被一名女流浪歌手吸引,她坐在铺着一张报纸的地上,弹着吉他,深情地唱着许嵩的《断桥残雪》,她的旁边还有一只雪白的波斯猫,懒洋洋地躺着。
我在旁边呆呆地听了很久。吸引我的不是因为她是女流浪歌手的原因,而是她淡淡的歌声触动了我的伤心事。我蹲下身,伸出手,把钱放在他旁边的报纸上。
她的衣服很破,尤其是牛仔裤,不少的洞,可是很干净,连同她的头发,他的手指,这是我看到过的最干净的女流浪人。
我站起身的时候,看见她的眼睛,讶异地盯着我。我茫然地转身,离开,好像她说了句什么,不过,已经不再重要。
出地铁站的时候,有人拉住了我的手,我转头,是刚才那位女流浪歌手。她扬了扬手里的500法郎:托你的福,我这一星期都不愁没钱吃饭了,我请你吃牛肉面好不好?她的脸上是孩子般的笑容,明朗。鬼使神差地我竟点了头。
在牛肉面馆,我们要了两碗牛肉面。她吃着面,越过碗沿偷偷看我。她说:我叫姚安若,安之若素的意思。你呢?
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,转眼就各奔东西。她很固执。我只好说:霍凌东。
吃完了拉面,姚安若背起吉他,把桌边的波斯猫捧到我面前:这个送给你吧?
我摇摇头:谢谢,不用了。
她追着我出了面馆,可怜兮兮的说:你就收留它吧,这猫可是稀有品种,是我前天晚上捡到的,跟着我实在是暴殄天物了。
我笑笑:跟着我也是一样。
她听不明白我的意思,不依不饶的缠着我,非要我收留了那只猫,无奈之下,我只好如实说:我也是一位流浪人,和你一样居无定所。
不可能吧?
她上下打量我,或许是我的穿着和气质怎么看也不像是流浪人,她不相信我的话。
真的,我没骗你。
我径直朝前走,她却跟在了我身后,我便也不再搭理她,我的人生,还没有可悲到与一个陌生人计较的程度。
乘了三辆公交车,四班地铁,我几乎绕着巴黎走了半圈,天黑前,才回到我所住的酒店,伫立在九楼的窗前,我俯览着窗外的夜色,不愧是时尚之都,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,都如同珍珠一般璀璨耀眼。
视线不经意的往下方一扫,竟诧异的发现,酒店的门外,橙红色的路灯下,立着一抹小小的身影,肩上背着大大的吉他,怀里则抱着那只白如雪的波斯猫。
我讶异极了,那个女流浪歌手竟然跟我跟到了这里,而我却以为她早就不跟了,短暂的惊讶了片刻,我转身奔了出去。
一口气奔到楼下,我出了酒店的旋转门,径直朝那抹身影走去,是不是我不收留这只猫,你就打算一直跟着我?
她抬起头,咧嘴一笑:我其实是没有栖身之处了,想看看你这个流浪人住哪里,我也好跟着将就一晚。
手指向我身后的酒店,遗憾的说:可惜你是我见过最富有的流浪人,竟然住酒店。
那我应该住哪里?
如果你真的是流浪人,那你应该清楚,桥洞或地下通道才是与我们身份相匹配的吧……
我环起手,戏谑的将她从头打量到脚:看你长得细皮嫩肉的,住那种地方就不怕被骚扰?
怕呀,所以我经常挪地方,这不是没地方住了,才想着跟你找个新住处,哪知你住的跟我想象的一点也不一样。
她把手里的猫硬塞给我:既然你住的这么好,那就收留它吧,总比跟着我流落街头要强。
我没好气的笑笑:流浪这个词的定义不是睡桥洞才能称之为流浪,我只是在这边停留两天,明天就会离开,下一站要去哪里,现在还不知道,你如果只是让我收留它一晚没问题,超过一晚那就不行了,我不可能带只猫四处流浪。
她低下了头,那样子就像是个做错事的孩子,好吧,一晚就一晚吧,明天我再想办法,只是……能不能也收留我一晚。
好像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说出这么一句话,她的样子让我想起了另一个女人,突然间就生出了怜悯之心,我点头,她开心的跟着我进了酒店。
到了豪华的套房,她放下背上沉重的吉他,坐在沙发上感叹:你真是我见过最奢侈的流浪人了。
我倒了杯水递给她,打趣说:你也是我见过最干净的流浪人。
她一边喝水一边与我聊天,聊的几乎都是关于我,我从哪里来,家里有什么人,我有问必答,却一句也不问她的情况,不是因为不想问,而是因为不好奇,我已经,过了好奇的年龄。
聊了二个多小时后,她问我:你喜欢听我唱歌吗?
莫非你想唱给我听?
是啊。她调皮的笑笑:就当是你收留我的回报吧。
好啊,我洗耳恭听。
她取出吉他,摆好姿势:想听什么歌?
我只要说你都会唱?
应该是。
这么厉害?我思忖了一下:ore than love 《假如爱有天意》
她拉动吉他弦,熟悉的旋律缓缓奏响,不得不承认,她确实厉害,我渐渐听得入迷了,人还坐在那里,思绪却飘得很远很远……
一曲结束,她没有征询我的意见,重新又弹了一遍,仿佛是看出了我对这首歌的迷恋。
事实上,我确实不介意她继续弹。
第二遍结束了,接着第三遍,第四遍,一遍又一遍,直到她弹了不知多少遍,直到我意识到她可能累了,才将飘远的思绪拉回来,起身说:谢谢,就弹到这里吧。
安若放下吉他,伸了个懒腰,我待会睡哪里?她问我。
跟我来。
我将她领到其中一个卧室,开了门说:就睡这里。
时间不早了,睡吧,晚安。
我转身欲走,她却突然拉住我的胳膊:带我一起去流浪吧?
开什么玩笑?
我没开玩笑,我说真的。
不行。
几乎未加思索,我便拒绝了她,我怎么可能带着她去流浪,我与她,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。
我会唱歌赚钱,不会成为你的累赘的,绝对不会成为你的累赘,好不好?求你了?
她的眼神溢满了渴望,我顿时很不解:你为什么要跟着我去流浪?又或者我为什么要答应你?我们很熟吗?
因为我没地方去啊。
她垂下了脑袋,紧紧的咬着下唇,表情说不出的可怜。
我认识一位酒吧的老板,我可以介绍你去他那里唱歌。
鬼使神差的,我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,明明我早已经不是那个爱管闲事的我。
她猛得抬眸,惊喜的问:真的吗?
恩。
太好了,那就这么说定了哦,在没有安顿好我之前,你不可以离开这里。
好。
我们拉钩。
她像个孩子似的跟我较真,我却也像个孩子似的配合。
约定完之后,她开心的冲我扮了个鬼脸,关了卧室的房门,没到一分钟,房门又开了,她嘿嘿一笑:忘了道晚安了。
晚安。
我点头,心里不免有些无厘头,好端端的,这女孩怎么就成了我的责任?我即不想做活雷锋,又不想做乐善好施的人,因此,大可不必管闲事,无论是对她,还是对她那只猫。
说来很不巧,我的那位在法国开酒吧的朋友外出旅行,要一周后才能回来,我被迫延长了我的行期,只因为,那一晚的承诺。
在等待的过程中,安若已经堂而皇之的赖上了我,谁让我答应帮她找工作,白天她去那里我不知道,但是只要天一黑,她就会准时回来,然后我们一起吃晚饭,聊天,大多时候,都是静静的听她弹吉他,她说她没什么能回报我的,弹吉他给我听,就是唯一能回报我的方式。
弹的始终是那一首《假如爱有天意》。
几天相处下来,我们渐渐熟稔,她跟我说话越来越没个正经样,奇怪的是,我一点也不反感,相反的,甚至有点喜欢和她在一起的感觉,舒服,自然,不做作,不压抑。
一周眨眼就过去了,我的朋友也回来了,我们如期见了面,他让我把安若带到他的酒吧试唱,结果如我预料,安若唱的很好,当场即被录用了。
晚上安若兴高采烈的说要请我吃饭,感谢我帮她找到了工作,我笑着调侃她:有钱吗?请我吃饭。
有啊,大钱没有,吃拉面的小钱还是有的。
说着,便从口袋里掏出一百法郎在我眼前晃了晃。
我欣然同意,我们去了第一次她请我吃拉面的那家拉面馆,她的话还是那么多,尤其是吃饭的时候,她说:我给你讲我小时候的趣事吧?
恩,好啊。
小时候有一次我哥哥打我,打的我头上起了一个包。后来我哥哥要装东西,没找到包,就把我头上的包拿去盛东西了。
噗……
我忍不住笑出声,一口拉面差点从嘴里飞出去。
心情蓦然变得很好,我依旧没有问她为什么有家人却还出来流浪,也许每个人都有她自己的故事和理由,就如同我一样。
小小的面馆里,回荡着我爽朗的笑声和她哜哜嘈嘈的说话声,原来快乐也可以这么简单,在暖风徐徐的夜晚,吃着一碗热腾腾的拉面,听着一个不熟悉的人讲着无厘头的趣事。
这,是我意料之外的人生。
吃完了拉面,安若背起她的吉他,我不解的问:出来吃个饭,背着这东西累不累?
不累啊,我待会有用处。
她说有用处,我也没多问,出了拉面馆,我们走在巴黎最繁华的一条街,走了一半时,她突然说:我唱歌给你听吧?
在这里?我讶异的挑眉。
是啊。
没等我答应,她已经席地而坐,手指熟练的弹起动听的歌,还是那首《假如爱有天意》。
围过来的人越来越多,我站在人群中央,看着她自弹自唱,心里莫名划过一丝异样,她与我以往接触的女人一点也不一样,她就像春天里的向日葵,干净,充满阳光。
一首歌唱完,安若突然站起身,毫无预兆的宣布:那个人,我喜欢他!
她的手指向我,我顿时被电击了一样,整个人石化当场,所有的目光都凝聚到了我身上,我看着她一步步向我走来,心跳莫名的厉害,明明已经不是十七八岁情窦初开的少男,却因为她一句突然间的告白,比十七八岁的少男还要羞涩和不安。
东哥,我喜欢你,那一天你问我,如果你不收留我的猫,我是不是打算一直跟着你,其实答案是肯定的,如果你不收留我和我的猫,那么,我就会缠着你,一辈子。
她说完,竟当众吻住了我的唇,柔软的唇瓣,熟悉的气息,像记忆里栀子花的香味,也许是因为震惊,又也许是因为贪恋,我竟然没有推开她,任由她执着的吻着我。
情不自禁的,我开始回应她,她的热情,她的勇敢,都令我迷失,我沉浸在这个吻里不可自拨。
围观的人越来越多,她这才不好意思的移开唇,背上吉他拉着我的手逃出了人群。
我就这样被她拉着跑,跑了不知多久,眼前出现一条银白色的河,我们坐在河边,气喘吁吁的大笑,气氛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尴尬,她真的是个令人很舒心的女孩子。
刚才是捉弄我的吧?
我望着眼前波光粼粼的湖面,淡淡的问。
没有啊,真心的。
她笑着回答。
为什么喜欢我?
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?我觉得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,只要有一种感觉就够了,我喜欢你,从第一眼开始。
无法形容内心的震撼,不是因为她的洒脱,而是因为,我曾经也对一个女人说过同样的话,喜欢一个人不需要太多的理由,只要有一种感觉就够了,我心疼你,从一开始就是。
难道,冥冥之中,真的有这样的缘分,难道,爱情,真的有天意?
其实我骗了你……
她突然低下头,刚才的勇敢已不复存在,又变回了那个做错事的孩子模样。
骗我什么?
我不是流浪歌手。
我知道。
我的回答令她很意外:你知道?你怎么会知道?
你的言谈举止告诉我的,你应该是富家千金吧?
她惊讶极了,点头,又摇头:是,不是……其实之前是,现在不是了。
为什么之前是,现在又不是了?
这是第一次,我主动问她的情况。
她沉吟片刻,突然落泪了:我出生在一个富有却并不幸福的家庭,我爸爸为了巩固他的商业帝国,不惜让我嫁给一个比我大二十岁的老头子,我不同意,他便给我两个选择,要么嫁人,要么滚蛋,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滚蛋,所以,我现在已经不再是富家千金。
有这样的父亲我一点也不意外,因为,这样的父亲绝对不止一个。
什么时候来的法国?
一个星期前。
才来一个星期?
恩,其实那天你会遇见我,是我跟朋友打赌打输了,她们让我到地铁站唱歌,第一个给我钱的人,只要不是女人,无论多老多丑,我都要请他吃饭,并且向他告白……
她声音越说越小,兴许是觉得很荒唐,已经不敢再直视我的眼睛。
所以刚才只是游戏喽?
不是的。
紧张的抓住我的胳膊,紧张的解释:不是这样的,虽然初衷是演戏,但是心一直是真的,我是真的喜欢你,说我花痴也好,白痴也好,反正我就是喜欢你!
我深深地凝望她,着着她因为怕我不相信她的真心而流露出的焦急,淡淡的笑了:我相信你的话,也不介意你的欺骗,但是我不可能接受你。
为什么?
她的眼圈一下子红了。
因为我是一个感情的失败者,而且不是失败一次,是二次,所以我已经不敢再爱任何人。
那你可以暂且不爱我,只要给我机会让我爱你就好了。 记住本站网址,Www.biquxu1.Cc,方便下次阅读,或且百度输入“ biquxu1.cc ”,就能进入本站
离开苏黎世已经半年了,这大半年我游走于世界的各个角落,想让时间冲淡我脑中不愉快的记忆,想让一切新的事物填补我心中莫名的空缺。
穿过地铁站的时候,我的目光被一名女流浪歌手吸引,她坐在铺着一张报纸的地上,弹着吉他,深情地唱着许嵩的《断桥残雪》,她的旁边还有一只雪白的波斯猫,懒洋洋地躺着。
我在旁边呆呆地听了很久。吸引我的不是因为她是女流浪歌手的原因,而是她淡淡的歌声触动了我的伤心事。我蹲下身,伸出手,把钱放在他旁边的报纸上。
她的衣服很破,尤其是牛仔裤,不少的洞,可是很干净,连同她的头发,他的手指,这是我看到过的最干净的女流浪人。
我站起身的时候,看见她的眼睛,讶异地盯着我。我茫然地转身,离开,好像她说了句什么,不过,已经不再重要。
出地铁站的时候,有人拉住了我的手,我转头,是刚才那位女流浪歌手。她扬了扬手里的500法郎:托你的福,我这一星期都不愁没钱吃饭了,我请你吃牛肉面好不好?她的脸上是孩子般的笑容,明朗。鬼使神差地我竟点了头。
在牛肉面馆,我们要了两碗牛肉面。她吃着面,越过碗沿偷偷看我。她说:我叫姚安若,安之若素的意思。你呢?
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,转眼就各奔东西。她很固执。我只好说:霍凌东。
吃完了拉面,姚安若背起吉他,把桌边的波斯猫捧到我面前:这个送给你吧?
我摇摇头:谢谢,不用了。
她追着我出了面馆,可怜兮兮的说:你就收留它吧,这猫可是稀有品种,是我前天晚上捡到的,跟着我实在是暴殄天物了。
我笑笑:跟着我也是一样。
她听不明白我的意思,不依不饶的缠着我,非要我收留了那只猫,无奈之下,我只好如实说:我也是一位流浪人,和你一样居无定所。
不可能吧?
她上下打量我,或许是我的穿着和气质怎么看也不像是流浪人,她不相信我的话。
真的,我没骗你。
我径直朝前走,她却跟在了我身后,我便也不再搭理她,我的人生,还没有可悲到与一个陌生人计较的程度。
乘了三辆公交车,四班地铁,我几乎绕着巴黎走了半圈,天黑前,才回到我所住的酒店,伫立在九楼的窗前,我俯览着窗外的夜色,不愧是时尚之都,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,都如同珍珠一般璀璨耀眼。
视线不经意的往下方一扫,竟诧异的发现,酒店的门外,橙红色的路灯下,立着一抹小小的身影,肩上背着大大的吉他,怀里则抱着那只白如雪的波斯猫。
我讶异极了,那个女流浪歌手竟然跟我跟到了这里,而我却以为她早就不跟了,短暂的惊讶了片刻,我转身奔了出去。
一口气奔到楼下,我出了酒店的旋转门,径直朝那抹身影走去,是不是我不收留这只猫,你就打算一直跟着我?
她抬起头,咧嘴一笑:我其实是没有栖身之处了,想看看你这个流浪人住哪里,我也好跟着将就一晚。
手指向我身后的酒店,遗憾的说:可惜你是我见过最富有的流浪人,竟然住酒店。
那我应该住哪里?
如果你真的是流浪人,那你应该清楚,桥洞或地下通道才是与我们身份相匹配的吧……
我环起手,戏谑的将她从头打量到脚:看你长得细皮嫩肉的,住那种地方就不怕被骚扰?
怕呀,所以我经常挪地方,这不是没地方住了,才想着跟你找个新住处,哪知你住的跟我想象的一点也不一样。
她把手里的猫硬塞给我:既然你住的这么好,那就收留它吧,总比跟着我流落街头要强。
我没好气的笑笑:流浪这个词的定义不是睡桥洞才能称之为流浪,我只是在这边停留两天,明天就会离开,下一站要去哪里,现在还不知道,你如果只是让我收留它一晚没问题,超过一晚那就不行了,我不可能带只猫四处流浪。
她低下了头,那样子就像是个做错事的孩子,好吧,一晚就一晚吧,明天我再想办法,只是……能不能也收留我一晚。
好像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说出这么一句话,她的样子让我想起了另一个女人,突然间就生出了怜悯之心,我点头,她开心的跟着我进了酒店。
到了豪华的套房,她放下背上沉重的吉他,坐在沙发上感叹:你真是我见过最奢侈的流浪人了。
我倒了杯水递给她,打趣说:你也是我见过最干净的流浪人。
她一边喝水一边与我聊天,聊的几乎都是关于我,我从哪里来,家里有什么人,我有问必答,却一句也不问她的情况,不是因为不想问,而是因为不好奇,我已经,过了好奇的年龄。
聊了二个多小时后,她问我:你喜欢听我唱歌吗?
莫非你想唱给我听?
是啊。她调皮的笑笑:就当是你收留我的回报吧。
好啊,我洗耳恭听。
她取出吉他,摆好姿势:想听什么歌?
我只要说你都会唱?
应该是。
这么厉害?我思忖了一下:ore than love 《假如爱有天意》
她拉动吉他弦,熟悉的旋律缓缓奏响,不得不承认,她确实厉害,我渐渐听得入迷了,人还坐在那里,思绪却飘得很远很远……
一曲结束,她没有征询我的意见,重新又弹了一遍,仿佛是看出了我对这首歌的迷恋。
事实上,我确实不介意她继续弹。
第二遍结束了,接着第三遍,第四遍,一遍又一遍,直到她弹了不知多少遍,直到我意识到她可能累了,才将飘远的思绪拉回来,起身说:谢谢,就弹到这里吧。
安若放下吉他,伸了个懒腰,我待会睡哪里?她问我。
跟我来。
我将她领到其中一个卧室,开了门说:就睡这里。
时间不早了,睡吧,晚安。
我转身欲走,她却突然拉住我的胳膊:带我一起去流浪吧?
开什么玩笑?
我没开玩笑,我说真的。
不行。
几乎未加思索,我便拒绝了她,我怎么可能带着她去流浪,我与她,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。
我会唱歌赚钱,不会成为你的累赘的,绝对不会成为你的累赘,好不好?求你了?
她的眼神溢满了渴望,我顿时很不解:你为什么要跟着我去流浪?又或者我为什么要答应你?我们很熟吗?
因为我没地方去啊。
她垂下了脑袋,紧紧的咬着下唇,表情说不出的可怜。
我认识一位酒吧的老板,我可以介绍你去他那里唱歌。
鬼使神差的,我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,明明我早已经不是那个爱管闲事的我。
她猛得抬眸,惊喜的问:真的吗?
恩。
太好了,那就这么说定了哦,在没有安顿好我之前,你不可以离开这里。
好。
我们拉钩。
她像个孩子似的跟我较真,我却也像个孩子似的配合。
约定完之后,她开心的冲我扮了个鬼脸,关了卧室的房门,没到一分钟,房门又开了,她嘿嘿一笑:忘了道晚安了。
晚安。
我点头,心里不免有些无厘头,好端端的,这女孩怎么就成了我的责任?我即不想做活雷锋,又不想做乐善好施的人,因此,大可不必管闲事,无论是对她,还是对她那只猫。
说来很不巧,我的那位在法国开酒吧的朋友外出旅行,要一周后才能回来,我被迫延长了我的行期,只因为,那一晚的承诺。
在等待的过程中,安若已经堂而皇之的赖上了我,谁让我答应帮她找工作,白天她去那里我不知道,但是只要天一黑,她就会准时回来,然后我们一起吃晚饭,聊天,大多时候,都是静静的听她弹吉他,她说她没什么能回报我的,弹吉他给我听,就是唯一能回报我的方式。
弹的始终是那一首《假如爱有天意》。
几天相处下来,我们渐渐熟稔,她跟我说话越来越没个正经样,奇怪的是,我一点也不反感,相反的,甚至有点喜欢和她在一起的感觉,舒服,自然,不做作,不压抑。
一周眨眼就过去了,我的朋友也回来了,我们如期见了面,他让我把安若带到他的酒吧试唱,结果如我预料,安若唱的很好,当场即被录用了。
晚上安若兴高采烈的说要请我吃饭,感谢我帮她找到了工作,我笑着调侃她:有钱吗?请我吃饭。
有啊,大钱没有,吃拉面的小钱还是有的。
说着,便从口袋里掏出一百法郎在我眼前晃了晃。
我欣然同意,我们去了第一次她请我吃拉面的那家拉面馆,她的话还是那么多,尤其是吃饭的时候,她说:我给你讲我小时候的趣事吧?
恩,好啊。
小时候有一次我哥哥打我,打的我头上起了一个包。后来我哥哥要装东西,没找到包,就把我头上的包拿去盛东西了。
噗……
我忍不住笑出声,一口拉面差点从嘴里飞出去。
心情蓦然变得很好,我依旧没有问她为什么有家人却还出来流浪,也许每个人都有她自己的故事和理由,就如同我一样。
小小的面馆里,回荡着我爽朗的笑声和她哜哜嘈嘈的说话声,原来快乐也可以这么简单,在暖风徐徐的夜晚,吃着一碗热腾腾的拉面,听着一个不熟悉的人讲着无厘头的趣事。
这,是我意料之外的人生。
吃完了拉面,安若背起她的吉他,我不解的问:出来吃个饭,背着这东西累不累?
不累啊,我待会有用处。
她说有用处,我也没多问,出了拉面馆,我们走在巴黎最繁华的一条街,走了一半时,她突然说:我唱歌给你听吧?
在这里?我讶异的挑眉。
是啊。
没等我答应,她已经席地而坐,手指熟练的弹起动听的歌,还是那首《假如爱有天意》。
围过来的人越来越多,我站在人群中央,看着她自弹自唱,心里莫名划过一丝异样,她与我以往接触的女人一点也不一样,她就像春天里的向日葵,干净,充满阳光。
一首歌唱完,安若突然站起身,毫无预兆的宣布:那个人,我喜欢他!
她的手指向我,我顿时被电击了一样,整个人石化当场,所有的目光都凝聚到了我身上,我看着她一步步向我走来,心跳莫名的厉害,明明已经不是十七八岁情窦初开的少男,却因为她一句突然间的告白,比十七八岁的少男还要羞涩和不安。
东哥,我喜欢你,那一天你问我,如果你不收留我的猫,我是不是打算一直跟着你,其实答案是肯定的,如果你不收留我和我的猫,那么,我就会缠着你,一辈子。
她说完,竟当众吻住了我的唇,柔软的唇瓣,熟悉的气息,像记忆里栀子花的香味,也许是因为震惊,又也许是因为贪恋,我竟然没有推开她,任由她执着的吻着我。
情不自禁的,我开始回应她,她的热情,她的勇敢,都令我迷失,我沉浸在这个吻里不可自拨。
围观的人越来越多,她这才不好意思的移开唇,背上吉他拉着我的手逃出了人群。
我就这样被她拉着跑,跑了不知多久,眼前出现一条银白色的河,我们坐在河边,气喘吁吁的大笑,气氛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尴尬,她真的是个令人很舒心的女孩子。
刚才是捉弄我的吧?
我望着眼前波光粼粼的湖面,淡淡的问。
没有啊,真心的。
她笑着回答。
为什么喜欢我?
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?我觉得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,只要有一种感觉就够了,我喜欢你,从第一眼开始。
无法形容内心的震撼,不是因为她的洒脱,而是因为,我曾经也对一个女人说过同样的话,喜欢一个人不需要太多的理由,只要有一种感觉就够了,我心疼你,从一开始就是。
难道,冥冥之中,真的有这样的缘分,难道,爱情,真的有天意?
其实我骗了你……
她突然低下头,刚才的勇敢已不复存在,又变回了那个做错事的孩子模样。
骗我什么?
我不是流浪歌手。
我知道。
我的回答令她很意外:你知道?你怎么会知道?
你的言谈举止告诉我的,你应该是富家千金吧?
她惊讶极了,点头,又摇头:是,不是……其实之前是,现在不是了。
为什么之前是,现在又不是了?
这是第一次,我主动问她的情况。
她沉吟片刻,突然落泪了:我出生在一个富有却并不幸福的家庭,我爸爸为了巩固他的商业帝国,不惜让我嫁给一个比我大二十岁的老头子,我不同意,他便给我两个选择,要么嫁人,要么滚蛋,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滚蛋,所以,我现在已经不再是富家千金。
有这样的父亲我一点也不意外,因为,这样的父亲绝对不止一个。
什么时候来的法国?
一个星期前。
才来一个星期?
恩,其实那天你会遇见我,是我跟朋友打赌打输了,她们让我到地铁站唱歌,第一个给我钱的人,只要不是女人,无论多老多丑,我都要请他吃饭,并且向他告白……
她声音越说越小,兴许是觉得很荒唐,已经不敢再直视我的眼睛。
所以刚才只是游戏喽?
不是的。
紧张的抓住我的胳膊,紧张的解释:不是这样的,虽然初衷是演戏,但是心一直是真的,我是真的喜欢你,说我花痴也好,白痴也好,反正我就是喜欢你!
我深深地凝望她,着着她因为怕我不相信她的真心而流露出的焦急,淡淡的笑了:我相信你的话,也不介意你的欺骗,但是我不可能接受你。
为什么?
她的眼圈一下子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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