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节目录 第715章 强行拉住庭审

    「基于上述几点理由,案涉遗赠因张秋月未在法定期限内表示接受而失效。」

    「故此,唐明方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。」

    「王安娜作为唐明方的配偶,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,依法享有优先继承权。」

    「张秋月在丧失受遗赠权利后,仍依据已失效的遗赠主张继承遗产,其诉讼请求明显缺乏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。」

    「同时,本次诉讼系因张秋月恶意主张无效权利引发。」

    「根据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29条之规定,本案诉讼费用应由张秋月自行承担。」

    「综上所述,被答辩人张秋月并非法定继承人,案涉文书属于遗赠,且因张秋月逾期未表态已失效,其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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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「我方恳请贵院依法驳回张秋月的全部诉讼请求,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。」

    等金胜一说完,王阳立即宣布进入『举证质证』阶段,丝毫不带停顿的。

    今天这个庭审,开头就很有意思丶很精彩。

    从一开始的『下马威』到现在的『临时变阵』,金胜直接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。

    深得兵法精髓啊!

    但她作为法官....只需静静坐着看戏就成,完全不用费脑细胞去想应对策略。

    就算要出判决,那也是之后的事情了。

    苏亦城此刻心里,确实有那么一点烦躁。

    这还怎么举证?

    之前向法院提交的那些东西,基本上都已经废掉了。

    遗嘱本身.....人家承认了合法性,只对效力问题提出质疑而已。

    自书遗嘱本来就比公证要『差点』意思。

    一般这类案子,双方起码得在庭审针对这一点来『掰头』半个小时。

    现在省功夫了还不行嘛!

    至于遗嘱内容中的财产问题.....张秋月现在摇身一变,成为了『遗赠』接受人。

    一旦超过60天,她连看一眼的权利都没了,还去讨论干嘛!

    有意义吗?

    至于抚养这块.....那更是无稽之谈。

    两人离婚后,夫妻基于婚姻关系产生的相互扶养义务即告终止。

    哪怕其中有一方经济困难,无法维持生活,也不关『前夫』的事。

    之前唐明方每个月转帐给张秋月,那叫基于『人道主义』的临时救助。

    全看个人意愿。

    金胜这一补充,等于废掉了他们之前的所有准备。

    其中就包括了围绕几个『争议焦点』设定的层层防线。

    为今之计,苏亦诚这边要想打赢官司,只能针对『遗赠』的60天法定期限来做进行举证。

    比如张秋月在唐明方去世后,跟谁说过接受遗赠,或者去没去过『标的物』所在地.....等等之类的。

    很多小夥伴会问:不是说....谁主张丶谁举证吗?

    既然是被告这边变更答辩状,提出这一观点,那么就应该由被告来举证说明,跟我们原告有什么关系。

    其实这样理解是错误的。

    咱们得看案子涉及的核心争议,对应『法条』是怎么规定的,不能搞一刀切。

    在『遗赠是否有效』的争议中,举证责任的分配逻辑非常清晰。

    金胜这边的初步责任?:只需提出『对方未在60日内表示』这一抗辩主张,并列出被继承人死亡日期丶原告知晓日期的完整时间线,即可完成初步举证。

    一旦搞定这个步骤,那么举证压力会立刻转移至原告。

    核心法条《民法典》1124条中规定了,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,60日内作出接受表示。

    因此,?证明『已经表示接受』的责任,完全在原告?。

    苏亦诚深吸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「法官阁下,鉴于被告方临时变更答辩状,导致案件性质上发生了重大变化,我方暂时无法进行有效举证。」 记住本站网址,Www.biquxu1.Cc,方便下次阅读,或且百度输入“ biquxu1.cc ”,就能进入本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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