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节目录 第313章 不愧是老姜
随着金胜这个问题抛出,现场顿时『轰』的一声,讨论声四起。
范新之的脸色,此时有点阴沉。
要不是场合不对,早就发飙了。
从他被指定为主审法官开始,就想过金胜可能会申请让自己回避。
但直到开庭之前,都没收到相关的申请书。
没想到,在这等着自己。
「啪啪.....」
「肃静。」
「谁要是再随意发出声响,违反法庭秩序,我会把他请出法庭,或追加训诫丶罚款丶拘留等处罚决定。」
「法警,请给我注意旁听席。」
估计是有怒气,锤子敲得很用力不说,还带上威胁了。
等现场恢复安静之后,范新之转头,目光锐利的看向金胜道:「自诉人代理律师,我要提醒你一下。」
「我们此刻所有的对话,除了法庭会记录之外,网上也正在同步进行直播。」
「因此一切的发言丶论点丶指控,都需要有依据来支持。」
「知道你现在的行为是什么吗?」
「你在指控一个主审法官。」
「如果没有实质性证据的话,我可以就『无端指控法官』这一行为,对你做出处罚。」
「包括,但不仅限于罚款丶向司法局建议对你进行调查丶甚至公开通报。」
「你听清楚了吗?」
听着范新之满含威胁的说辞,金胜嘴角露出一抹讥笑。
自己会怕这个吗?
简直是在开玩笑。
金胜也开口道:「范新之主审法官,所以你说了这么多。」
「还是没有明确的回答我。」
「你跟坐在我对面的被告人,荣恒地产的老板,吴阳荣,吴总...」
说到这里的时候,金胜左手伸出,朝着正对面的被告席上示意。
「你们到底有没有密切交集丶存不存在人情往来。」
「你只需要回答,『有』还是『没有』。」
在法庭内,律师怼法官的例子有很多。
但这种1和2的选择题,从来只有主审法官会使用。
而被人反过来的,实属『罕见』。
从某种意义上来讲,金胜又一次开了个『先例』。
但范新之能混到现在的位置,那也不是白给的。
怎么可能如此轻易,就被金胜给套进去。
当下摆出法官的威严姿态道:「这位律师,你要清楚,这里是法庭。」
「我作为主审法官,没有义务来回答你的提问。」
「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的相关规定。」
「你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,申请相关人员回避。」
「我们会依法进行审查,并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。」
「现在,请告诉我,你是否需要提出『回避』申请。」
「如果你不回答,我就当你直接放弃这项权利。」
想要避重就轻,利用主审法官的权柄,直接揭过这一话题。
呵呵....
可惜他不知道,金胜要的就是这一点。
有些时候,大家会听到『意见保留』之类的。
但是在庭审的过程中,在特定环节是不能这么说的。
就像现在的『回避』阶段。
你必须明确回答「需要」或「不需要」。
这是有法律规定的。
而金胜这么设计,就是在不换掉对方的情况下,又在庭审记录中,保留了自己的意见。
在之后能成为『攻击』对方的强有力证据。
套路无处不在。
这样一来,既避免了浪费时间,又对范新之做出了警告。
之后的庭审中,他要是有任何偏向对方的言论丶行为,都会被无限放大。
就像他自己说的,这是公开庭审。 记住本站网址,Www.biquxu1.Cc,方便下次阅读,或且百度输入“ biquxu1.cc ”,就能进入本站
范新之的脸色,此时有点阴沉。
要不是场合不对,早就发飙了。
从他被指定为主审法官开始,就想过金胜可能会申请让自己回避。
但直到开庭之前,都没收到相关的申请书。
没想到,在这等着自己。
「啪啪.....」
「肃静。」
「谁要是再随意发出声响,违反法庭秩序,我会把他请出法庭,或追加训诫丶罚款丶拘留等处罚决定。」
「法警,请给我注意旁听席。」
估计是有怒气,锤子敲得很用力不说,还带上威胁了。
等现场恢复安静之后,范新之转头,目光锐利的看向金胜道:「自诉人代理律师,我要提醒你一下。」
「我们此刻所有的对话,除了法庭会记录之外,网上也正在同步进行直播。」
「因此一切的发言丶论点丶指控,都需要有依据来支持。」
「知道你现在的行为是什么吗?」
「你在指控一个主审法官。」
「如果没有实质性证据的话,我可以就『无端指控法官』这一行为,对你做出处罚。」
「包括,但不仅限于罚款丶向司法局建议对你进行调查丶甚至公开通报。」
「你听清楚了吗?」
听着范新之满含威胁的说辞,金胜嘴角露出一抹讥笑。
自己会怕这个吗?
简直是在开玩笑。
金胜也开口道:「范新之主审法官,所以你说了这么多。」
「还是没有明确的回答我。」
「你跟坐在我对面的被告人,荣恒地产的老板,吴阳荣,吴总...」
说到这里的时候,金胜左手伸出,朝着正对面的被告席上示意。
「你们到底有没有密切交集丶存不存在人情往来。」
「你只需要回答,『有』还是『没有』。」
在法庭内,律师怼法官的例子有很多。
但这种1和2的选择题,从来只有主审法官会使用。
而被人反过来的,实属『罕见』。
从某种意义上来讲,金胜又一次开了个『先例』。
但范新之能混到现在的位置,那也不是白给的。
怎么可能如此轻易,就被金胜给套进去。
当下摆出法官的威严姿态道:「这位律师,你要清楚,这里是法庭。」
「我作为主审法官,没有义务来回答你的提问。」
「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的相关规定。」
「你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,申请相关人员回避。」
「我们会依法进行审查,并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。」
「现在,请告诉我,你是否需要提出『回避』申请。」
「如果你不回答,我就当你直接放弃这项权利。」
想要避重就轻,利用主审法官的权柄,直接揭过这一话题。
呵呵....
可惜他不知道,金胜要的就是这一点。
有些时候,大家会听到『意见保留』之类的。
但是在庭审的过程中,在特定环节是不能这么说的。
就像现在的『回避』阶段。
你必须明确回答「需要」或「不需要」。
这是有法律规定的。
而金胜这么设计,就是在不换掉对方的情况下,又在庭审记录中,保留了自己的意见。
在之后能成为『攻击』对方的强有力证据。
套路无处不在。
这样一来,既避免了浪费时间,又对范新之做出了警告。
之后的庭审中,他要是有任何偏向对方的言论丶行为,都会被无限放大。
就像他自己说的,这是公开庭审。 记住本站网址,Www.biquxu1.Cc,方便下次阅读,或且百度输入“ biquxu1.cc ”,就能进入本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