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节目录 第41章 交锋

    第一站,金胜直接来了区检察署。

    在楼下大厅登记过后,这才见到了负责这个案子的检察官——邓方荣。

    「你好,邓检察官,我是温小柔的代理律师,金胜。」

    「哦...你找我想要说什么?」

    眼前这位头发半白丶戴着厚厚眼镜的检察官,看上去年纪已经不小了。

    但相对而言,经验绝对丰富。

    【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台湾小説网→??????????.??????】

    俗话不是说了吗?家有一老,如有一宝。

    虽然对方没有啥好脸色,但是金胜的脸上还是保持着微笑。

    「哦,我想问一下,凶器上的指纹,为何警方没有提取,或者说没有检验呢?」

    邓方荣斜着眼瞟了一下金胜说道:「你的当事人自己都已经指认过凶器了,另外也承认了犯罪事实,还有检验的必要吗?」

    金胜差点给整笑了,这是明摆着告诉自己,都没有经过法院的审判,检察院跟警方直接都定好罪了吗?

    另外,这算是堵死了自己的无罪辩护路径了吗?

    「不好意思,邓检察官,我方想申请对凶器进行详细的检验,包括但并不限于凶器的出处丶指纹等等.....」

    「这是我方的权利。」

    听完金胜的话后,邓方荣的眉头直接皱了起来。

    这是摆明了在质疑警方的调查结果啊!

    「这位律师,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?」

    「当然,我很清楚。」

    邓方荣冷笑了一下,这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!

    不过根据《律师法》,对方确实可以向检察署申请调取丶检验相关的证据。

    「好,你直接去治安局吧!我会通知那边的。」

    「要是没事的话,你可以离开了,我还有很多事要处理。」

    好家夥,这都开始直接赶人了。

    看来两人也没必要继续谈下去了。

    「邓检察官,那就不打扰你工作了,再见。」

    金胜临走的时候,还非常有礼貌的道了个别。

    这叫涵养。

    ..........

    出了检察署,金胜也是直奔区治安局。

    毕竟要去学校实地走访,调取监控的话,还是需要治安局开具的证明文件的。

    律师证没用,人家绝对不会配合你。

    两个部门离的不远,十五分钟左右的时间,就到了。

    金胜也不由得感叹,还是有专车好,去哪说一声就行。

    同样登记过后,金胜才进到了局里。

    二楼刑事侦查大队。

    金胜找到了主办警官柳平东。

    「柳警官,你好,我是温小柔的委托律师。」

    「哦,刚才邓检来过电话了,我正准备去证物室拿凶器去检验,你可以跟着我一起盯着。」

    说完也不等金胜回话,直接转身就走。

    金胜嘴角有点抽抽,怨念很大啊!

    真的是搞不懂。

    这一个个的,要是心里没鬼,至于吗?

    既然如此,那就别怪自己了。

    金胜乾脆保持沉默,径直跟了上去。

    一路从证物室到法医检验中心,没有出现丝毫意外。

    刚回到办公室,柳平东就有点不耐烦的问道:「好了,我要忙案子了,这位律师,你还有事吗?」

    「哦,我还想去学校调取一下案发前一个月的监控,实地走访一下,需要柳警官帮忙开个取证的条子。」

    柳平东的眉头皱了皱,没办法,这是人家的权利。

    自己真要是不配合,吃到一个律师的投诉就有点难受了。

    监控视频的话,按照办案规定,我们当时就已经拷贝了学校内部一个月时间的所有监控,你可以复制一份带走。

    至于实地走访,我现在给你开个证明。 记住本站网址,Www.biquxu1.Cc,方便下次阅读,或且百度输入“ biquxu1.cc ”,就能进入本站
上一页返回目录 投推荐票 加入书签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