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节目录 第一百二十二章 漏洞

    2005年8月2日,羊城。

    冰美人办公室。

    齐军推门进来的时候,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信封,鼓鼓囊囊的。

    他把信封放在桌上,擦了擦额头的汗。

    「哥,这是周律师让送来的。星辉过去五年的合约范本,还有三份前艺人的解约判决书。

    他说这些东西不涉密,法院公开的,但一般人拿不到。」

    齐宇拿起信封,拆开。

    里面是厚厚一沓文件,繁体字,竖排版,纸张有些泛黄。

    他一份一份翻过去。

    第一份是2000年的艺人合约,和黄圣依那份差不多。

    八年长约,分成比例七三开,公司拿七,艺人拿三。

    第二份是2002年的,条款几乎一样。

    第三份是2004年的,还是差不多。

    他翻到第五份,手指停了。

    那是一个前艺人的解约判决书,港城高等法院的,日期是2003年。他仔细看下去——

    「本院认为,合约第十一条第二款关于『内地分帐权』的表述过于模糊,『根据公司安排』一词未明确具体标准,导致双方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。

    该条款对艺人不利,但尚未构成无效。

    本院酌情支持艺人部分诉求,将分帐比例调整为五五开。」

    齐宇把判决书放下,拿起合约范本,翻到第十一条。

    第二款写着:「艺人在华夏内地的演艺活动所得,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分帐。」

    就这一句。没有比例,没有标准,没有计算公式。

    「根据实际情况安排」——这五个字,可以解释成任何意思。

    公司想给你多少就给你多少,你拿不到钱,不是公司不给,是「实际情况」不好。

    他又翻到第十五条,解约条款。

    写着:「双方如有争议,应友好协商解决。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。」

    没有第三方仲裁,没有调解机制。只有两个字——协商。

    协商不成,直接打官司。打官司要钱,要时间,要精力。

    艺人打不起,公司打得起。这不是合约,是陷阱。

    他把文件放回信封里,靠在椅背上。

    齐军站在旁边,大气不敢出:「哥,看出什么了?」

    齐宇说:「看出来星辉的合约,从头到尾都在防艺人。

    分成模糊,解约没有仲裁,竞业限制五年。

    这些东西单独看,没问题。放在一起看,就是一个笼子。

    艺人签了字,就进去了。想出来,得脱层皮。」

    齐军挠挠头:「那黄圣依能打赢吗?」

    齐宇说:「能。但不是现在。」

    8月5日,港城。某茶餐厅。

    齐宇约了周星弛,说谈内地院线的事。

    周星弛来了,穿着一件灰色T恤,帽子压得很低,眼睛下面两团青黑。

    他在齐宇对面坐下,要了一杯冻柠茶,喝了一大口。

    「说吧,什么事。」

    齐宇从包里拿出一份文件,是内地院线的排片方案。

    「《头文字D》之后,华南院线的排片率稳在45%以上。

    博纳的于冬想跟咱们合作,港片在内地,博纳发华北华东,星粤发华南。您觉得怎么样?」

    周星弛接过文件,翻了两页,放下。

    「于冬这个人,急。但急的人,能成事。你跟他合作,我不反对。」

    他顿了顿,看着齐宇:「齐宇,你今天找我,不是谈院线的吧?」

    齐宇没否认。

    「周导,黄圣依的事,您怎么看?」

    周星弛的手指停在桌面上。

    茶餐厅里很吵,有人在喊「冻奶茶少冰」,有人在喊「菠萝油两个」,有人在喊「埋单」。

    但这些声音好像忽然远了。

    「齐宇,我跟你说过,别趟这浑水。」周星弛的声音很低。

    齐宇说:「我不是趟浑水。我是想知道,您怎么看。」

    周星弛盯着他看了很久,然后端起冻柠茶,又喝了一口。

    「她违约了,公司起诉她,这是规矩。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。

    但五年不能演戏,太长了。我跟公司说过,他们不听。」

    齐宇问:「那您觉得,几年合适?」

    周星弛把杯子放下。「一年。她拍了《男人装》,是违约。

    但她是演员,不是囚犯。关她一年,够了。五年,她会废。」

    齐宇看着他:「那您为什么不帮她说话?」

    周星弛笑了,笑得很轻,但不是高兴的笑。

    「因为星辉不是我一个人的。我是股东,不是老板。

    老板要赚钱,要立规矩。我说话,他们听,但不一定照做。」

    齐宇没再问。他端起茶杯,喝了一口。茶是铁观音,有点苦。

    8月8日,羊城。

    冰美人办公室。

    齐宇坐在办公桌前,面前摊着周律师送来的所有文件。

    合约范本丶判决书丶起诉函丶声明。

    他把这些东西一样一样摆开,像摆扑克牌。

    齐军站在旁边,手里拿着一个小本子,等着记。

    「哥,你在找什么?」

    齐宇头也没抬,说:「找漏洞。」

    他拿起一份2000年的合约,翻到第十一条。又拿起一份2002年的,翻到第十一条。

    再拿起一份2004年的,翻到第十一条。三份合约,第十一条第二款,一模一样:

    「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分帐。」

    十年没改过。这不是疏忽,是故意的。

    故意模糊,故意不写清楚,故意让艺人看不懂。

    看得懂的,不会签。

    看不懂的,签了也白签。

    他又拿起那份判决书,翻到最后一页。

    法院的意见写得很清楚:「该条款对艺人不利,但尚未构成无效。」

    未构成无效,就是有效。有效,就得执行。但法院加了两个字:「酌情」。

    酌情调整分帐比例,酌情支持艺人诉求。这说明什么?

    说明法院也觉得这个条款不公平,但不能判它无效,只能「酌情」。

    这就是漏洞。

    不是法律的漏洞,是星辉自己的漏洞。

    他们用模糊的条款绑住艺人,但法院不认。法院会「酌情」。

    齐宇拿起笔,在判决书上画了一个圈,递给齐军。

    「把这个传真给周律师。告诉他,星辉合约的漏洞在这里。」

    齐军接过去,看了一眼那个圈。

    「哥,这是什么?」齐宇说:「法院说,星辉的分帐条款『对艺人不利』。

    这就是突破口。不是法律上的突破,是舆论上的突破。

    让法官知道,让媒体知道,让所有人知道——星辉的合约,不公平。」

    齐军点点头,拿着判决书出去了。 记住本站网址,Www.biquxu1.Cc,方便下次阅读,或且百度输入“ biquxu1.cc ”,就能进入本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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