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节目录 第265章 又这麽断!
第265章 又这麽断!
七月底的伦敦,泰晤士河早就在日渐炽热的阳光下蒸腾起复杂的气味,正式进入了「大恶臭」季节。
往常那些绅士丶贵族以及富裕的中产家庭,早已开始打点行装,逃离这座城市,前往乡间别墅或海滨胜地。
但今年,却出现了一幅反常的景象。
一些原本要启程去乡下的绅士,特意推迟了行程,或者乾脆改变了计划。
「汉普郡的微风可以等等,但福尔摩斯的推理不能错过。」一位银行家对妻子如是说。
后者虽然对伦敦的臭味抱怨不已,但也被丈夫描述的故事勾起了兴趣,默许了这一决定。
《良言》七月下旬刊发售日当天的清晨,伦敦许多主要的报摊和书店门口,已经排起了长龙。
队伍中的人们衣着各异,有头戴高礼帽丶手持文明棍的绅士;有衣着体面丶面露急切神色的职员;还有一些一夜未眠丶眼中带着血丝的年轻学生。
他们彼此交谈着,话题无一例外地围绕着那个名字——夏洛克·福尔摩斯。
一个仆人打扮的中年人抱怨:「该死的天气!要不是为了福尔摩斯先生,我现在应该在苏塞克斯的海边吹风!」
排在他前面的一位附和:「谁说不是呢,我的主人原本计划昨天动身期巴斯,但他一想到要错过今天的《良言》,就迈不开腿,非要我买了才去。」
不过更多人是在猜测今天的连载,到底会给他们什麽惊喜。
「我说,杰克,你猜今天的夏洛克·福尔摩斯,又会有什麽惊人之举?」
「上帝才知道!上一期他只是瞥了现场几眼,就说出了那麽多门道,简直像巫师一样!」
「他可不是巫师,他使用的『演绎法』!观察丶推理!」
「你说的好像你已经会『演绎法』了似的!」
「我打赌他肯定能抓住那个留下『RACHE』字样的家伙……」
……
当书店的大门终于打开,新一期《良言》被搬出来时,人群出现了一阵小小的骚动。
杂志的封面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:
夏洛克·福尔摩斯蹲在地面上,手持一个放大镜,正仔细审视着一枚清晰的泥鞋印;
背景是朦胧的伦敦街景,煤气灯的光晕照出一辆马车的模糊影子。
「给我一本!」
「我要三本!帮俱乐部的朋友带的!」
「快,快找《血字的研究》在哪一页!」
抢购的热潮几乎瞬间爆发。
杂志以惊人的速度从报摊上消失,流入急切的读者手中。
很快,伦敦的公共阅览室丶绅士俱乐部的吸菸室,甚至一些大型图书馆的期刊阅览区,都挤满了读者。
起初,这些地方只有「沙沙」的翻书声和低沉的呼吸。
但随着故事的推进,不时就响起惊叹声,恍然大悟的「啊哈!」声,当然还有困惑的啧啧声。
【福尔摩斯不再理会那具尸体,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,像一只训练有素的猎犬般,开始在房间里搜索起来。
他在屋里默默地走来走去,有时站住,有时跪下,有一次竟趴在地上了,用他那个放大镜仔细地检查地板上的尘埃……他用卷尺测量了血字距离地面的高度……
有一次,令我惊讶的是,他居然从壁炉的角落里,用小镊子小心翼翼地夹起一小撮卷曲的丶灰黑色的片状物,放在掌心中,凑到鼻尖闻了闻,又拿到窗边光亮处仔细观察。
我凑上去看,这些片状的灰烬颜色很深,而且是呈起伏的形状。
……】
有些读者看到这里,忍不住嘀咕:「灰烬有什麽好看的?都烧成灰了,就算有字也看不出吧?」
另外的读者则嗤笑道:「那是你看不出来,但那可是夏洛克·福尔摩斯,他一定有什麽办法!」
其他读者附和起来:「是的,福尔摩斯先生一定有办法!」
开始质疑的读者顿时闭了嘴。
这时候公共阅览室的老板也在一旁提醒:「嘿,先生们,注意时间,后面的人还等着呢!」
讨论的人看了一眼外面黑压压的人群,立刻噤声不语,开始继续阅读起来。
在接下来的的情节当中,莱昂纳尔向读者展示了几乎所有福尔摩斯发现的痕迹:
脚印丶水坑丶车辙丶蹄印丶灰尘,还有死者口袋里的金表丶金炼丶刻有共济会徽章的金戒指丶零钱,以及印有「伊瑙克·锥伯」这个名字的名片……
福尔摩斯如同一个魔术师,在雷斯垂德断言「毫无线索」的角落,不断提取出信息。
最后,他站在那血写的「RACHE」面前,陷入了短暂的沉思。
葛莱森和雷斯垂德迫不及待地提出关于「瑞秋小姐」的推测。
读者们也陷入了沉思,在海量的细节面前,他们那点可怜的脑浆子已经快被烧乾了。
所有人都知道这些痕迹一定有其秘密,但是所有的思考都很快就撞上了死胡同。
各种只鳞片甲的猜测,就像满地的玻璃渣,都知道拼起来就能还原摔碎的杯子,可谁也无法完成这项工程。
这时,杂志上出现了本期连载最令人拍案叫绝又心痒难耐的一段:
【福尔摩斯回过头来,他对这两个侦探继续说道:「这是一件谋杀案。凶手是个中年男性,身高略超过六英尺,不过相比于他的身材,他的脚偏小了一点。他穿一双粗平方头靴子,抽的是印度雪茄菸,『特里其』牌的。他和被害者同乘一辆四轮马车来到这里。这个马车用一匹马拉着,那匹马三只蹄铁是旧的,只有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。此外,凶手很可能是个红脸膛,并且右手指甲很长。目前就是这些了,但是对于二位也许有点帮助。」】
读者看到这里,与小说的其馀几人——约翰·华生丶雷斯垂德丶葛莱森——一样,微微张大了嘴巴。
他们无法想像,福尔摩斯怎麽通过刚刚那些零零星星的痕迹,直接还原了凶手的特徵以及他和死者的生前行踪。
只有身高一项,有人隐约能猜到是根据步幅或者血字距离地面的高度来计算的,至于其他信息的推理过程,就难以揣测了。
读者们的阅读很快来到本期连载的最后部分——
【福尔摩斯大踏步地向外走去,只有留下一句话:「还有一点,二位,在德文中,『RACHE』这个单词是复仇的意思,所以别再寻找那位『瑞秋小姐』,那纯属是在浪费时间!」
讲完这几句话,福尔摩斯离开了这里,只留下两位目瞪口呆的侦探站在那里。
(本期连载到此结束,敬请期待下期)】
「又这麽断!」哀嚎声响彻伦敦的天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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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月底的伦敦,泰晤士河早就在日渐炽热的阳光下蒸腾起复杂的气味,正式进入了「大恶臭」季节。
往常那些绅士丶贵族以及富裕的中产家庭,早已开始打点行装,逃离这座城市,前往乡间别墅或海滨胜地。
但今年,却出现了一幅反常的景象。
一些原本要启程去乡下的绅士,特意推迟了行程,或者乾脆改变了计划。
「汉普郡的微风可以等等,但福尔摩斯的推理不能错过。」一位银行家对妻子如是说。
后者虽然对伦敦的臭味抱怨不已,但也被丈夫描述的故事勾起了兴趣,默许了这一决定。
《良言》七月下旬刊发售日当天的清晨,伦敦许多主要的报摊和书店门口,已经排起了长龙。
队伍中的人们衣着各异,有头戴高礼帽丶手持文明棍的绅士;有衣着体面丶面露急切神色的职员;还有一些一夜未眠丶眼中带着血丝的年轻学生。
他们彼此交谈着,话题无一例外地围绕着那个名字——夏洛克·福尔摩斯。
一个仆人打扮的中年人抱怨:「该死的天气!要不是为了福尔摩斯先生,我现在应该在苏塞克斯的海边吹风!」
排在他前面的一位附和:「谁说不是呢,我的主人原本计划昨天动身期巴斯,但他一想到要错过今天的《良言》,就迈不开腿,非要我买了才去。」
不过更多人是在猜测今天的连载,到底会给他们什麽惊喜。
「我说,杰克,你猜今天的夏洛克·福尔摩斯,又会有什麽惊人之举?」
「上帝才知道!上一期他只是瞥了现场几眼,就说出了那麽多门道,简直像巫师一样!」
「他可不是巫师,他使用的『演绎法』!观察丶推理!」
「你说的好像你已经会『演绎法』了似的!」
「我打赌他肯定能抓住那个留下『RACHE』字样的家伙……」
……
当书店的大门终于打开,新一期《良言》被搬出来时,人群出现了一阵小小的骚动。
杂志的封面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:
夏洛克·福尔摩斯蹲在地面上,手持一个放大镜,正仔细审视着一枚清晰的泥鞋印;
背景是朦胧的伦敦街景,煤气灯的光晕照出一辆马车的模糊影子。
「给我一本!」
「我要三本!帮俱乐部的朋友带的!」
「快,快找《血字的研究》在哪一页!」
抢购的热潮几乎瞬间爆发。
杂志以惊人的速度从报摊上消失,流入急切的读者手中。
很快,伦敦的公共阅览室丶绅士俱乐部的吸菸室,甚至一些大型图书馆的期刊阅览区,都挤满了读者。
起初,这些地方只有「沙沙」的翻书声和低沉的呼吸。
但随着故事的推进,不时就响起惊叹声,恍然大悟的「啊哈!」声,当然还有困惑的啧啧声。
【福尔摩斯不再理会那具尸体,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,像一只训练有素的猎犬般,开始在房间里搜索起来。
他在屋里默默地走来走去,有时站住,有时跪下,有一次竟趴在地上了,用他那个放大镜仔细地检查地板上的尘埃……他用卷尺测量了血字距离地面的高度……
有一次,令我惊讶的是,他居然从壁炉的角落里,用小镊子小心翼翼地夹起一小撮卷曲的丶灰黑色的片状物,放在掌心中,凑到鼻尖闻了闻,又拿到窗边光亮处仔细观察。
我凑上去看,这些片状的灰烬颜色很深,而且是呈起伏的形状。
……】
有些读者看到这里,忍不住嘀咕:「灰烬有什麽好看的?都烧成灰了,就算有字也看不出吧?」
另外的读者则嗤笑道:「那是你看不出来,但那可是夏洛克·福尔摩斯,他一定有什麽办法!」
其他读者附和起来:「是的,福尔摩斯先生一定有办法!」
开始质疑的读者顿时闭了嘴。
这时候公共阅览室的老板也在一旁提醒:「嘿,先生们,注意时间,后面的人还等着呢!」
讨论的人看了一眼外面黑压压的人群,立刻噤声不语,开始继续阅读起来。
在接下来的的情节当中,莱昂纳尔向读者展示了几乎所有福尔摩斯发现的痕迹:
脚印丶水坑丶车辙丶蹄印丶灰尘,还有死者口袋里的金表丶金炼丶刻有共济会徽章的金戒指丶零钱,以及印有「伊瑙克·锥伯」这个名字的名片……
福尔摩斯如同一个魔术师,在雷斯垂德断言「毫无线索」的角落,不断提取出信息。
最后,他站在那血写的「RACHE」面前,陷入了短暂的沉思。
葛莱森和雷斯垂德迫不及待地提出关于「瑞秋小姐」的推测。
读者们也陷入了沉思,在海量的细节面前,他们那点可怜的脑浆子已经快被烧乾了。
所有人都知道这些痕迹一定有其秘密,但是所有的思考都很快就撞上了死胡同。
各种只鳞片甲的猜测,就像满地的玻璃渣,都知道拼起来就能还原摔碎的杯子,可谁也无法完成这项工程。
这时,杂志上出现了本期连载最令人拍案叫绝又心痒难耐的一段:
【福尔摩斯回过头来,他对这两个侦探继续说道:「这是一件谋杀案。凶手是个中年男性,身高略超过六英尺,不过相比于他的身材,他的脚偏小了一点。他穿一双粗平方头靴子,抽的是印度雪茄菸,『特里其』牌的。他和被害者同乘一辆四轮马车来到这里。这个马车用一匹马拉着,那匹马三只蹄铁是旧的,只有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。此外,凶手很可能是个红脸膛,并且右手指甲很长。目前就是这些了,但是对于二位也许有点帮助。」】
读者看到这里,与小说的其馀几人——约翰·华生丶雷斯垂德丶葛莱森——一样,微微张大了嘴巴。
他们无法想像,福尔摩斯怎麽通过刚刚那些零零星星的痕迹,直接还原了凶手的特徵以及他和死者的生前行踪。
只有身高一项,有人隐约能猜到是根据步幅或者血字距离地面的高度来计算的,至于其他信息的推理过程,就难以揣测了。
读者们的阅读很快来到本期连载的最后部分——
【福尔摩斯大踏步地向外走去,只有留下一句话:「还有一点,二位,在德文中,『RACHE』这个单词是复仇的意思,所以别再寻找那位『瑞秋小姐』,那纯属是在浪费时间!」
讲完这几句话,福尔摩斯离开了这里,只留下两位目瞪口呆的侦探站在那里。
(本期连载到此结束,敬请期待下期)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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