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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,电影还怎么拍?”
“我知道,但是……”看了下还在前场和美术指导对接的费怡,制片主任不知道说什么好,便又是一声吁叹。
“行了,开工吧。”张汶招手叫来两个场务,将本子递给他们,吩咐道,“把走位贴纸标好,我们十五分钟后开始。”
拍摄地方依然是那栋老楼房。防盗网锈蚀、木地板发霉,外露的晾衣绳下吊着几双鞋——
厚底的、绣花的,枝枝缠绕交错,朝天一样飘动着。摄像师给了这幅景象一个慢镜头的过渡,随后窗户被人推开,一根木杆子伸出来,将那一双双花红柳绿勾回了屋。
剧本进度已经差不多过半,温别雨即将要以杜丽娘的身份进行第一次的公演,然而临上台之前,他的胃里像是进了一只活蹦乱跳虾,虾头上的刺扎穿了他的黏膜层,剧痛伴随着反胃感汹涌而至,面妆只上了一半,他猛地扔下胭脂起身,也顾不上带翻的椅子,一股脑冲进厕所,弯下腰,紧扶着洗手盆,胃部急剧地挛缩着——
猛烈的呕吐持续了一分钟,心肝脾肺肾都快要被挤出喉管,和他搭戏演柳梦梅的老四吓得从门前蹦起来。
“师父!小雨吐了!”老四朝走道大喊。
世界闪过一片白光,温别雨贴着洗手台,脱力地滑到地上,妆容全被眼泪水打湿了,胭脂和眼线混合出红黑色的泪渍,在他脸上错综横流,他把胃里的东西吐了个干净,灼痛感却迟迟没有消退下去。
他一手按着胃心,一手撑起自己,呼吸里全是酸水的味道,笃笃笃一群人跑到他面前,不知道为什么,没人敢碰他,他只能依着墙站,用墙身粗糙的摩擦力稳住自己,“老四——”眼睛里全是婆娑的泪,他看不清人,只能喊出一个人名,下一刻,抽痛再度拧紧了他的胃,看他又鼓起嘴,想要吐的样子,站在最前方的两个人都往后缩了一步。
温别雨又反身抱住洗手盆,干呕一阵一阵,他已经吐不出东西了,耳朵在嗡鸣,外面的雨水噼噼啪啪,离窗户好近,那些雨好像下进了他的身体里,所以冰冷、湿重,提不起一点力。
“小雨。”忽然,有只手在他腋下穿过,从后架住他快要跌倒的身体。
声音好熟悉,像谁呢?温别雨甩甩头,想不起来了。
“怎么回事?”陈杏最后一个赶到,其他戏班里的人自动散开两边。
望见温别雨这副寓家脸色,陈杏从周海手里接过温别雨萎顿力倦的胳膊,她搀住他,对周海说,“去换衣服,等会儿你来唱杜丽娘。”
“我……”周海垂下眼。
“我什么我,快去!”
这两周叶筝可以说是住在了片场,吃的睡的,鲜少有可以离开的时候,拍完他揭穿周海给他下药的那场戏后,叶筝终于等来了两天假期。
精力消耗太多,他回家立刻把这段时间缺的觉都补回来。再睁眼时,顶灯黑压压,人貌似还晕乎着,没认出这是自己的卧室,手臂一展,两边都空溜溜的,什么也没摸到——
没有火锅,也没有黎风闲。
这一动,不知道是扯着什么地方了,他竟然感到浑身都散架了一样,又躺了好一会,他才想起,应该是和“周海”吵架的时候推撞到了,在片场还没感觉,这会他按了按后背,也许是挫到了,有点肌肉性的酸痛。
拍开房灯,叶筝趿上拖鞋下床,到厨房倒了杯水喝。黎风闲这几天和他一样忙,每天只能在晚上十一点过后通半小时电话,比灰姑娘都还珍惜这点相处的时间。喝完水,趁现在才九点半,叶筝又拿起拆箱刀,回到客厅,去拆那三件由星航寄过来的快递。
粉丝寄来的信件,在星航储物室放久了,总有股霉味,叶筝一次性将快递箱里的东西倒出来,信件堆成山,又跟山体滑坡一样,往各个方向滑开来。
粉色信封最多,其次是嫩黄和翠绿,叶筝将它们一封封捡起来,信件上有各种笔迹的“叶筝收”,圆润的、方正的,他就这么椅着沙发坐,用开信刀挑开封口。
拆到不知道第几封,放桌上的手机嗡嗡震,叶筝滑动接听,听见黎风闲的声音。
“睡醒了?”
“嗯。”叶筝把拆开的信纸塞回信封中,“星航给我寄了好几个大快递,都没时间拆。”
“什么快递?”黎风闲问。
“粉丝寄到公司总部的信,都被星航员工给收起来了。”
电话那边忽然沉默下来,一种古怪的氛围,不常出现在他和黎风闲之间,叶筝很敏锐地注意到了,“怎么了?”他问。
“没怎么。”黎风闲像是把通话接到蓝牙耳机上,故有了方才那一刹的沉默,“收到的信多吗?”
“多啊,积了三年呢。”
“你今晚就在家里拆信?”
“差不多吧,没事做,又睡不着,”叶筝眼睛眨一下,问:“你要过来吗?”
“好。”
半小时后,黎风闲到了叶筝家。
客厅里不见有人,那一地的信件已经被叶筝分类好了——
拆封过的都被他放进装书用的收纳箱里,没拆的就还在快递箱内。
黎风闲捡起掉地上的毛毯,上面还有人体盖过的余温。他把毛毯搭在手上,然后走到打开的快递箱前,密密层层的信封中,有个正红色的角露了出来,在一众淡色的颜料里,显得那么的昭然,如同一双眼在凝视着他。
穿过风雪、穿过四季、穿过省略掉的种种,他将那封信抽了出来,信封上仍是写着收件人的名字。
叶筝。
那样谙熟的两个字,来自某个夜晚。他的笔下。
第111章 信纸
光线均匀的台灯、吸饱墨汁的钢笔、一张张压花信纸。夜风中有蝉唱在嘒嘒。电视里正播放着一部电影的开头,一把好听的男声在念独白,他问某个人,你还站在那里等我吗?*
像日没时刻,一场犹豫的梅雨,有海和浪咸涩的味道。时间一分钟、一分钟地过去,黎风闲仍未找到落笔的方式,他只是想,为何又听见了心房突突的声音。那种超出宇宙计算的心跳又来了,是用弹弓发射|出去的石头,一遍接一遍地冲撞着他的胸骨,那片无法点亮的阴影带、风暴与狂潮的核心,无法抵抗地,透出了一条裂缝。
叶筝。还是叶筝,他又开始写这两个字,和之前废掉的十七张手稿一样,一个无趣又俗气的开场白,却蕴藏魔法般的魄力,叫他立即想到叶筝的眼睛。
所以他又想,他一定要告诉叶筝,他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。
拖鞋啪嗒啪嗒,黎风闲回过神,把信件放回原来的地方。
叶筝端了碗洗好的葡萄从厨房出来,水珠沿着碗边一颗颗往下掉,扫开餐桌上的杂物,叶筝放下葡萄,朝黎风闲伸手,“衣服要挂起来 记住本站网址,Www.biquxu1.Cc,方便下次阅读,或且百度输入“ biquxu1.cc ”,就能进入本站
“我知道,但是……”看了下还在前场和美术指导对接的费怡,制片主任不知道说什么好,便又是一声吁叹。
“行了,开工吧。”张汶招手叫来两个场务,将本子递给他们,吩咐道,“把走位贴纸标好,我们十五分钟后开始。”
拍摄地方依然是那栋老楼房。防盗网锈蚀、木地板发霉,外露的晾衣绳下吊着几双鞋——
厚底的、绣花的,枝枝缠绕交错,朝天一样飘动着。摄像师给了这幅景象一个慢镜头的过渡,随后窗户被人推开,一根木杆子伸出来,将那一双双花红柳绿勾回了屋。
剧本进度已经差不多过半,温别雨即将要以杜丽娘的身份进行第一次的公演,然而临上台之前,他的胃里像是进了一只活蹦乱跳虾,虾头上的刺扎穿了他的黏膜层,剧痛伴随着反胃感汹涌而至,面妆只上了一半,他猛地扔下胭脂起身,也顾不上带翻的椅子,一股脑冲进厕所,弯下腰,紧扶着洗手盆,胃部急剧地挛缩着——
猛烈的呕吐持续了一分钟,心肝脾肺肾都快要被挤出喉管,和他搭戏演柳梦梅的老四吓得从门前蹦起来。
“师父!小雨吐了!”老四朝走道大喊。
世界闪过一片白光,温别雨贴着洗手台,脱力地滑到地上,妆容全被眼泪水打湿了,胭脂和眼线混合出红黑色的泪渍,在他脸上错综横流,他把胃里的东西吐了个干净,灼痛感却迟迟没有消退下去。
他一手按着胃心,一手撑起自己,呼吸里全是酸水的味道,笃笃笃一群人跑到他面前,不知道为什么,没人敢碰他,他只能依着墙站,用墙身粗糙的摩擦力稳住自己,“老四——”眼睛里全是婆娑的泪,他看不清人,只能喊出一个人名,下一刻,抽痛再度拧紧了他的胃,看他又鼓起嘴,想要吐的样子,站在最前方的两个人都往后缩了一步。
温别雨又反身抱住洗手盆,干呕一阵一阵,他已经吐不出东西了,耳朵在嗡鸣,外面的雨水噼噼啪啪,离窗户好近,那些雨好像下进了他的身体里,所以冰冷、湿重,提不起一点力。
“小雨。”忽然,有只手在他腋下穿过,从后架住他快要跌倒的身体。
声音好熟悉,像谁呢?温别雨甩甩头,想不起来了。
“怎么回事?”陈杏最后一个赶到,其他戏班里的人自动散开两边。
望见温别雨这副寓家脸色,陈杏从周海手里接过温别雨萎顿力倦的胳膊,她搀住他,对周海说,“去换衣服,等会儿你来唱杜丽娘。”
“我……”周海垂下眼。
“我什么我,快去!”
这两周叶筝可以说是住在了片场,吃的睡的,鲜少有可以离开的时候,拍完他揭穿周海给他下药的那场戏后,叶筝终于等来了两天假期。
精力消耗太多,他回家立刻把这段时间缺的觉都补回来。再睁眼时,顶灯黑压压,人貌似还晕乎着,没认出这是自己的卧室,手臂一展,两边都空溜溜的,什么也没摸到——
没有火锅,也没有黎风闲。
这一动,不知道是扯着什么地方了,他竟然感到浑身都散架了一样,又躺了好一会,他才想起,应该是和“周海”吵架的时候推撞到了,在片场还没感觉,这会他按了按后背,也许是挫到了,有点肌肉性的酸痛。
拍开房灯,叶筝趿上拖鞋下床,到厨房倒了杯水喝。黎风闲这几天和他一样忙,每天只能在晚上十一点过后通半小时电话,比灰姑娘都还珍惜这点相处的时间。喝完水,趁现在才九点半,叶筝又拿起拆箱刀,回到客厅,去拆那三件由星航寄过来的快递。
粉丝寄来的信件,在星航储物室放久了,总有股霉味,叶筝一次性将快递箱里的东西倒出来,信件堆成山,又跟山体滑坡一样,往各个方向滑开来。
粉色信封最多,其次是嫩黄和翠绿,叶筝将它们一封封捡起来,信件上有各种笔迹的“叶筝收”,圆润的、方正的,他就这么椅着沙发坐,用开信刀挑开封口。
拆到不知道第几封,放桌上的手机嗡嗡震,叶筝滑动接听,听见黎风闲的声音。
“睡醒了?”
“嗯。”叶筝把拆开的信纸塞回信封中,“星航给我寄了好几个大快递,都没时间拆。”
“什么快递?”黎风闲问。
“粉丝寄到公司总部的信,都被星航员工给收起来了。”
电话那边忽然沉默下来,一种古怪的氛围,不常出现在他和黎风闲之间,叶筝很敏锐地注意到了,“怎么了?”他问。
“没怎么。”黎风闲像是把通话接到蓝牙耳机上,故有了方才那一刹的沉默,“收到的信多吗?”
“多啊,积了三年呢。”
“你今晚就在家里拆信?”
“差不多吧,没事做,又睡不着,”叶筝眼睛眨一下,问:“你要过来吗?”
“好。”
半小时后,黎风闲到了叶筝家。
客厅里不见有人,那一地的信件已经被叶筝分类好了——
拆封过的都被他放进装书用的收纳箱里,没拆的就还在快递箱内。
黎风闲捡起掉地上的毛毯,上面还有人体盖过的余温。他把毛毯搭在手上,然后走到打开的快递箱前,密密层层的信封中,有个正红色的角露了出来,在一众淡色的颜料里,显得那么的昭然,如同一双眼在凝视着他。
穿过风雪、穿过四季、穿过省略掉的种种,他将那封信抽了出来,信封上仍是写着收件人的名字。
叶筝。
那样谙熟的两个字,来自某个夜晚。他的笔下。
第111章 信纸
光线均匀的台灯、吸饱墨汁的钢笔、一张张压花信纸。夜风中有蝉唱在嘒嘒。电视里正播放着一部电影的开头,一把好听的男声在念独白,他问某个人,你还站在那里等我吗?*
像日没时刻,一场犹豫的梅雨,有海和浪咸涩的味道。时间一分钟、一分钟地过去,黎风闲仍未找到落笔的方式,他只是想,为何又听见了心房突突的声音。那种超出宇宙计算的心跳又来了,是用弹弓发射|出去的石头,一遍接一遍地冲撞着他的胸骨,那片无法点亮的阴影带、风暴与狂潮的核心,无法抵抗地,透出了一条裂缝。
叶筝。还是叶筝,他又开始写这两个字,和之前废掉的十七张手稿一样,一个无趣又俗气的开场白,却蕴藏魔法般的魄力,叫他立即想到叶筝的眼睛。
所以他又想,他一定要告诉叶筝,他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。
拖鞋啪嗒啪嗒,黎风闲回过神,把信件放回原来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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